用“国家建设”来理解产品项目的业务需求、用户需求、功能需求

产品项目中的需求有三个层次:业务需求、用户需求、功能需求:一、“业务需求”就是产品项目的“宪法”它使用简短的文字体现统治者(老板)的利益,基本法(功能需求)及普通法(《软件开发规格说明书》)绝不可违背“宪法”(业务需求),如果宪法与国情( 用户需求)违背,就需要找统治者(老板)商量要不要修改宪法(业务需求),不过多数情况下统治者(老板)都会告诉你忽略这方面的国情(用户需求);二、 “用户需求”就是产品项目的“国情”这是需求分析阶段最难把握的,但基本原则不能偏离毛泽东思想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”,国家比较有钱时,可以搞搞大范围问卷调查,及小规划群众深度访谈,说到深度 访谈,一开始可能对人民疾苦一无所知,可以海阔天空的谈,随着谈的多了,可以逐渐列一些提纲有针对性地谈,等到谈到对各阶层群众都有个清晰地认识时,就可以在工人、农 民、知识分子等各阶层(不同类型用户)选拔一些“先进代表”(典型用户),并记录在案(用户角色卡片)。上面讲的是国家财政(公司预算)允许的情况下,穷国搞不来这么花哨的东东怎么办呢?没关系,施乐公司在“管理学”中发明了标杆分析法(Benchmarking),就是毛主席的“拿来主义”。我们可以学习其他国家(公司)先进经验,首先我们需要在众多国家(公司)中选定一到两家走在前面的,来模仿其建设(产品)及政策(运营),这可马虎不得,不能简单通过其他国家(公司) 或国际组织(第三方评估机构)发布的各种数据,全是假的;更不能通过各个国家首都(公司网站)的繁荣假象来判断,你比如说朝鲜人民有限公司,首页虽像模像样,其实就是个皮包公司,90%员工都只是在建公司网站,公司没什么良性产品,靠翻新包装公司产品“核武宝”以及剥削员工来维持公司运营。为人民鞠躬尽悴的国家总理(产品经理)通过世界形势研究(行业研究)及反复对比(标杆分析)后,终于发现苏联的模式和我们最接近,又早我们几十年,于是我们正式将苏联定位为我们的标杆,不惜代价派遣人员学习考察( 进驻卧底,我干过两回了)、引进苏联专家(通过猎头挖墙角,登峰造极者如比亚迪),以参照模仿的方式跳过“国情研究”(用户需求分析)直接进入下一阶段:功能需求规划阶 段。三、 “功能需求”就是产品项目的“基本法”统治者(老板)日理万机,可没功夫和各级国家干部(产品人员)详细讨论每一条法律与政策(产品细节),所以《基本法大纲》(《功能需求列表Funation_list》)就应运而生,用于总理(产品经理)和统治者(老板)之间讨论。如果总理(产品经理)和统治者(老板)没有亲戚关系(外包开发),总理(产品经理)一定要让统治者(老板)对最终结果签字确认,因为基本法(功能需求)是国家建设(开发)的依据、目录,后面的“一五规划”“二五规划”……“十一五规划”(1期、2期……15期开发《开发规格说明书》)都按着基本法来的。